发布时间: 2026年6月10日
来源: 本网综合
2026年6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发布针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四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令。这是美国光伏贸易围堵行动的最终落实环节,标志着持续近一年的东南亚四国光伏双反调查正式转化为落地执行的关税措施,覆盖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对所有进口产品征收10%基本关税的基础上额外叠加。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将同步执行新的关税征收程序。

2026年6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发布新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对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额外关税。此前,ITC已在5月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上述四国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对美国本地制造商造成损害”。这一裁决标志着关税全面生效前的最后一道程序正式完成。
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首席律师、Wiley Rein合伙人Tim Brightbill表示:“ITC的裁决为更新关税税率和发布正式税令扫清了障碍,以更全面地解决不公平贸易问题。我们对结果非常满意,客户也对这一结果感到高兴”。
根据美国商务部4月21日公布的终裁,双反调查涵盖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倾销行为和2023年全年期间的补贴行为。商务部在终裁中认定,四国太阳能产品制造商“不公平地受益于政府补贴”,并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美国出口”。美国商务部早前已对部分泰国和越南出口商作出“紧急情况”认定,意味着这些企业的产品可能面临追溯性关税。
美国商务部4月21日公布的终裁税率呈现明显的“国别差异化”特征,四国平均税率差异悬殊。
从贸易规模看,2025年美国从上述四国进口了价值129亿美元的太阳能设备,占美国此类产品进口总量的近80%。高盛指出,新税率较初步提案提高了11至526个百分点,在“东盟进口电池+美国组装组件”模式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预计平均上升50%,假设50%关税转嫁给消费者,美国市场价格面临15%的上涨压力,企业平均单位利润预计下降40%,毛利率减少17个百分点至22%。
对中国光伏企业而言,这一关税措施影响深远。过去数年,中国企业通过在东南亚设厂组装,再将产品出口至美国市场,以此规避直接对华关税。如今这一渠道被彻底封堵。
高盛分析指出,拥有马来西亚产能的中国企业相对更具优势。隆基绿能在马来西亚已建成3GW电池和组件产能,针对马来西亚的关税仅上调11个百分点至41%,影响相对有限;相比之下,柬埔寨和泰国产能将受到更严重冲击,单位利润分别下降至0.02美元/W和0.07美元/W。拥有马来西亚产能的隆基仍被高盛维持“买入”评级,预计3GW马来西亚电池产能将为2025-2030年其美国1.8-2.1GW出货量预测提供支撑,同时市场或低估了隆基在上游价格下降和BC技术创新方面的潜力。
根据高盛对马来西亚中资企业的渠道调研,一家企业因产品类型过时自2024年底起暂停了马来西亚产能;另外两家企业表示,鉴于其领先的生产成本以及美国太阳能电池短缺可能带来的关税转嫁空间,在终裁关税下仍有望盈利,将继续运营马来西亚产能供应美国市场。
美国太阳能产业对这一关税措施的态度存在明显分歧。
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明确欢迎这一裁决。由七家美国太阳能制造商组成的这一联盟于2025年4月发起贸易申诉,指控在东南亚四国的中国企业以不公平的低价向美国市场倾销产品。首席律师Tim Brightbill表示:“这是国内行业的重大胜利。我们两者都需要——既需要贸易执法,也需要投资,才能让这个对国内至关重要的行业持续发展”。
然而,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则表达强烈担忧。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指出,ITC的肯定性损害裁决“对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和整个美国太阳能行业来说令人担忧”,将“增加美国企业建设项目和扩大国内制造所需太阳能产品的成本”。Hopper强调,“国会支持美国太阳能制造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呼吁继续维持《通胀削减法案》中濒临危机的税收抵免政策。
多家行业贸易协会曾共同反对发起此次贸易申诉,并警告关税措施将提高美国太阳能项目的建设成本。Hanwha Q Cells和First Solar等发起此次贸易申诉的美国制造商则辩称,来自东南亚的低价产品使其即使有政府税收优惠也难以在美国本土生产和销售设备。
东南亚光伏关税的落地,是美国对中国光伏产业全球围堵的一部分。此前美国已对印度、印尼、老挝三国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印度综合税率已升至约234%。5月,美国太阳能制造商又提交申请,要求对从埃塞俄比亚进口的光伏产品发起反规避调查,首次将贸易执法矛头指向非洲,中国企业“产地转移”的路径正被逐层封堵。
中国方面已启动反制措施。自2026年3月27日起,中国商务部已正式对美国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相关做法和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预计将于2026年12月27日前结束。2026年1月14日起,中国已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美国公司税率53.3%—57%。
东南亚四国关税令的正式落地,标志着中国企业通过东南亚出口美国光伏市场的通道被全面封锁。高盛分析指出,在终裁关税下,拥有马来西亚产能的部分中国企业仍有望凭借生产成本领先优势和关税转嫁空间保持盈利,但整体来看,中国企业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将显著削弱,美国公用事业规模太阳能项目的开发进度可能因经济效益不佳和关税不确定性而受到干扰。从美国市场的长期趋势看,中国光伏企业需加速海外产能布局的多元化,中东、拉美、欧洲等市场或将成为新的增长极,而美国的组件价格预计将因供应缺口而进一步上涨,推高当地光伏项目的总建设成本。
在未来数月内,中美光伏贸易博弈还将面临多起并行程序的持续加压。美国对印度、印尼、老挝的反倾销终裁预计2026年9月前后公布,ITC的最终损害裁定将于2026年10月19日作出;中国对美贸易壁垒调查最迟将于2026年12月27日前结束。这些并行案件的结果将共同决定全球光伏贸易格局的未来走向。
注: 本文数据截至2026年6月10日,来源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开裁决文件、美国商务部终裁公告、高盛研究报告及公开媒体报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