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年6月15日
来源: 本网综合
2026年6月9日,随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完成最终行业损害认定,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正式启动对从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新双反关税的程序。此前,ITC已于6月2日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东南亚四国进口的太阳能产品对美国本地制造商“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为关税全面生效扫清了最后的法律障碍。这是继2025年8月拜登政府撤销关税豁免、2026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终裁税率之后,整个双反调查链条的最终落地环节,标志着中国企业经东南亚绕道进入美国市场的核心路径被彻底截断。

2026年4月21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四国晶体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终裁税率,覆盖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不仅针对四国产能,更精确锁定了在其中设厂的具体企业。美国商务部初裁阶段认定部分东南亚企业“存在不公平补贴”及“倾销行为”,而终裁税率相较于初裁,在多个企业案例中出现了幅度较大的上调,部分税率甚至以数百个百分点向上调整。
经统计,终裁阶段反倾销税最高至271.28%,反补贴税最高至3403.96%。其中柬埔寨某企业面临的反补贴税率高达3403.96%,为四国最高;越南一家企业反倾销税达271.28%,马来西亚一家企业反补贴税率高达250%左右。晶科能源马来西亚产品税率21.31%,越南产品税率56.51%;天合光能泰国产品税率77.85%,越南产品税率54.46%;韩华Qcells马来西亚产品倾销税率为0%。
在美国对东南亚四国发起调查、初裁乃至终裁的一年里,行业已悄然开始产能转移。多位业内人士向媒体表示,早在去年6月美国关税豁免到期后,“客户陆续开始停顿整理并计划往外移,已经没有新的生产和订单了”。当前美国对东南亚四国的综合税率,在叠加基础对等关税等额外税费后,已使从四国出口至美国的太阳能产品在商业上完全失去竞争力。
东南亚四国双反关税正式生效,对中国光伏企业出口美国的核心供应链打击显著。过去数年间,大量中国龙头企业通过在东南亚设厂,将组件经由东南亚出口至美国市场,以此规避美国对中国直接出口太阳能产品的高额关税壁垒。如今这一渠道被彻底封堵。
高盛在最新发布的分析报告中指出,在“东盟进口电池+美国组装组件”模式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生产成本预计平均上升50%,假设50%的关税转嫁给消费者,美国市场价格面临上涨15%的压力。受此影响,企业平均单位利润预计下降40%,毛利率减少17个百分点至22%。某东南亚四国组件厂业务负责人称,部分中小规模企业,特别是近几年投产、尚未回本的公司,正尝试将产线快速转移至印尼和老挝等尚未被列入双反调查国家的低税率地带,意图在美方政策调整前的窗口期抢得出口机会。
博达新能战略与市场管理中心总监庄英宏指出,不少企业其实早有“供应链持续性风险”的准备,在最初设定产能时便已启动风险评估并提早将组件生产设备运至印尼、老挝等周边国家,但从长远看,“印尼能‘撑’多久,企业也难以预料”。在美国政策的多层次缠绕下,过去数年企业以东南亚为跳板的出口策略正面临全面失效。
双反关税长期取向始终是提振美国本土光伏制造业。近年来,美国组件产能大幅扩张,名义产能已突破73GW,较政策落地前的约8GW实现大幅度跨越,目前位居全球第三。然而,与组件产能快速扩张极不匹配的是上游核心环节的产能缺失——美国本土电池产能仅约3GW,组件生产高度依赖进口电池片,硅锭和硅片从几乎为零的基础艰难起步。据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美国电池产能仅能满足约20%至30%的本土需求。美国现有多晶硅年产能4万吨,仅可支撑21GW下游组件产能,与73GW组件产能之间形成巨大悬殊。
美国光伏制造在短期内难以实现自给自足。在关税压顶的情况下,高额贸易税负将推高美国太阳能项目的总建设成本和开发经济性,本土公用事业规模电站开发进度可能因经济效益不佳和关税不确定性受到严重干扰。据伍德麦肯兹数据,美国集中式光伏备案规模在216GW至240GW之间,但这些项目如何在关税阴影下维持投资回报率,是未来数年需要审慎研判的问题。
东南亚双反关税的敲定,正加快中国企业将出口重心转向中东、非洲、拉美等尚未受到严格关税限制的增量市场。不少头部企业正在加速启动向中东和北非等区域的产线迁移。博达新能已选择去埃及投资建厂,组件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市场,其余销往欧洲和中东非市场,原因在于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较优,且人工成本相较东南亚十年间有明显竞争力。
部分中国企业也在探讨在美国本土设厂的可能性。然而,据TCL科技首席运营官王成表示,在美国设厂的可行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行业,“可能在一些行业,比如消费电子,在美国建组装厂并不划算。”他同时指出,某些行业可能觉得当前形势使投资美国变得必要,但“情况总在变化”。
中国商务部尚未就东南亚四国双反关税正式生效发表单独专项回应。然而,2026年1月14日起,中国已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公司税率53.3%—57%,实施期限为5年;同时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美国各公司税率为0%—2.1%。
自2026年3月27日起,中国商务部已正式对美国阻碍绿色产品贸易的相关做法和措施启动贸易壁垒调查,预计将于2026年12月27日前结束。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WTO上诉机构停摆、美国贸易救济工具被反复滥用的环境下,中国光伏企业需要从产品、市场、产业链布局、合规管控等多维度构筑综合竞争力,以应对不断升级的全球贸易壁垒。在全球绿色转型过程中保持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输出,是中国光伏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得以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路径。
注: 本文数据截至2026年6月15日,来源于美国商务部终裁公告、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文件、高盛研报、路透社、每日经济新闻及公开媒体报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