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CC将外国逆变器列入“覆盖清单”:新设备即时禁售,93%市场依赖进口

2026-08-10 08:11

发布时间: 2026年8月10日

来源: 本网综合

2026年7月28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公共安全与国土安全局正式将外国生产的联网电力逆变器列入《覆盖清单》(Covered List),相关新型号产品将无法获得FCC设备认证,不得在美国进口、营销或销售。

与以往针对华为、中兴等特定企业的限制不同,此次禁令覆盖所有境外生产的逆变器,无论制造商国籍如何,只要在美国本土工厂以外完成组装,均面临准入限制。这是继无人机、路由器之后,FCC将管控范围首次延伸至新能源与智能制造领域的关键基础设施。

一、政策核心:新老划断,无过渡期

1. 覆盖范围:所有境外生产的并网逆变器

FCC将“外国生产的联网电力逆变器”定义为:任何在美国境外生产、组装或制造的并网型逆变器,无论品牌所有权归属。

依据源自白宫召集的跨部门国家安全小组的认定——该小组裁定,上述外国生产的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FCC援引美国能源部数据指出,2020年美国的逆变器需求仅有7%来自总部位于本土的厂商。

2. 执行规则:新机型立即禁售,老机型“祖父条款”保留

新规实行“新老划断”原则:

  • 已获FCC授权的现有型号:可继续进口、销售和安装,不受影响。

  • 尚未获得授权的新型号:立即禁止申请FCC设备认证,无法进入美国市场销售。

无过渡期、无宽限窗口。 监管审批通道即时冻结,迫使正在推进中的项目暂停采购,寻找新的硬件供应商。

3. 豁免通道:国防部/国土安全部“有条件批准”

境外逆变器制造商仍可通过“有条件批准”程序申请豁免——由美国国防部或国土安全部认定某设备或某类设备不构成不可接受风险,即可获得授权。FCC鼓励逆变器生产者提交申请,并配套发布了电力逆变器申请指引。

该路径被设计为一项过渡桥梁,向承诺以有限时间表将组装转移至美国本土制造设施的外国供应商授予有条件许可。

二、市场冲击:93%依赖进口,58GW新增装机承压

1. 中国市占率约50%,前五大均为中国企业

FCC禁令直接影响全球逆变器供应链格局。据美国能源部下属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2026年报告,截至2024年,总部位于中国的生产商占美国光伏逆变器出货功率的50%,其中集中式逆变器占53%,三相组串式逆变器约占三分之二。

据阳光电源2025年10月披露的港股招股书,2024年全球光伏逆变器出货量前五大厂商均为中国企业,合计市场份额达64%。其中阳光电源市占率25.2%,华为24.8%。

2. 美国本土产能仅7%,供给缺口短期无法填补

美国逆变器供应链长期依赖进口。FCC援引能源部数据显示,2020年本土逆变器需求仅7%由总部位于本土的厂商满足。

禁令与在建项目需求形成尖锐冲突。美国能源信息署预计,2026年美国新增公用事业级电力装机中,光伏(43.4GW)占51%,电池储能(24GW)占28%。开发商计划在未来一年内并网超过58,000MW的新增太阳能及储能装机。没有经过FCC认证的逆变器,已建成光伏电站将无法向电网输送电力。

3. 并网协议与型号绑定:供应链切换触发重新审批

切换逆变器型号不仅是采购层面的问题,还涉及与电网运营商的并网协议变更。并网协议与特定逆变器型号的精确工程规格绑定。将被禁的外国逆变器更换为合规的国内型号,在标准公用事业规则下构成“重大变更”,需重新排队接受强制性的工程审查。

三、中方回应:坚决反对,将予以反制

2026年7月30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FCC行动正式回应: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相关措施表面上打着‘非歧视’的旗号,实质上歧视性对待和打压中国企业和产品……机器人、电力逆变器均是正常的国际商品,包括美国在内的各方都从贸易中获益,美方泛化国家安全概念,不顾中美两国业界强烈呼声,动用行政力量,人为干扰企业间正常商业交易和贸易往来,持续推进‘脱钩断链’,这种做法损人不利己,是典型的市场扭曲和单边霸凌行为。”

商务部同时强调:“如果美方一意孤行,中方将坚决予以反制,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7月2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指出:“保护主义提升不了美国的竞争力,只会损害美国企业和消费者。中方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四、产业影响:从禁令到“有条件批准”的博弈空间

1. 龙头企业的应对策略

禁令公布后,国内逆变器龙头企业已明确回应:

阳光电源表示,公司初步判断FCC政策主要限制新产品认证,不影响已获认证产品的销售,在美销售的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不受影响。公司同时强调,出口到美国的逆变器没有远程升级功能,也没有远程通信功能,满足美国相关标准;年初美国能源部检测未发现恶意植入。

固德威发布官方声明,已获FCC授权的现有型号可继续在美国市场销售,不受影响。

2. 竞争格局的根本性转变

此次禁令的核心在于重新定义了竞争规则:

  • 新设备型号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被切断,企业必须将海外工厂产能重新布局至美国本土组装,或通过复杂的“有条件批准”通道逐一申请豁免。

  • FCC采用联邦“购买美国产品标准”中关于“本国最终产品”的定义,在美国本土完成最终组装、满足联邦组件价值门槛的境外品牌产品仍可获得授权。

  • 这意味着部分头部企业可能加速美国本土组装产能建设,以规避新型号准入限制。

结语

FCC将外国逆变器列入“覆盖清单”,是继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加征双反关税、对多晶硅衍生品加征15%关税之后,美国对中国光伏产业链的又一轮精准打击。与加征关税的贸易保护手段不同,FCC禁令动用了通信监管工具,以“国家安全”为由,从设备认证源头切断新产品的市场准入通道。这一先例一旦确立,后续可能向储能系统、智能电表、充电桩等更多新能源电力设备延伸。

商务部“坚决反制”的表态表明,双方在新能源领域的博弈远未到终点。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指出的:“中美应当拉长的是互利共赢的‘合作清单’,而不是人为设限的所谓‘覆盖清单’。”-

注: 本文数据截至2026年8月10日,来源于FCC官方公告、美国能源部、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中国商务部及公开媒体报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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